1.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建议对用人单位的情况多了解,诸如用工制度、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待遇、服务年限、是否接收户口、档案等,以免产生纠纷。
2. 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填写单位全称(和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3. “档案地址”一栏若用人单位能接收档案的要求填写签约单位指定的并且是详细的档案接收地址(包括具体接收部门),不过一般是回生源地。
4.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约定(包括协议书的现有条款中未能包括的项目),如:工作地点、户口所在地、岗位、待遇等,毕业生应充分与单位进行沟通,尽量将内容填写清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